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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领导 杜春红 联系电话 3923002 工作人员 于莉 联系电话 3923074
单位职能:行使宪法规定的法律监督权即检察权,包括对公安机关办理的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批准逮捕、起诉,对于公安机关的立案活动、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信件总数 356 办件总数 356 办结率 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