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0-01 20:36:12
尊敬的自治区领导,您好,我家住大武口隆胡五站,20年前由宁夏隆德搬迁至隆胡五站,之前有几亩耕地,2002年到2003年,家里耕地被村上看着征走,由于当时没有签署征地协议,与我家一起征的共8 户人家,征地之后一直靠打工维持生计,再加上家中有个残疾孩子,我老两口现在靠打工维持,现在年纪打了,出去打工也没人要,去年当地政府出了文件,失地农 民可以交养老保险,这个政策很好,我们借钱去交这个养老保险,工作人员告知,没有征地协议,没办法办理养老保险,我打电话联系大武口星海镇镇府好几个 部门,说没办法解决这问题,联系了民生中心,说找村上复印底子,到村上没有,让去找隆胡经管委,打电话把事情说了,都说不归他管,最后打电话到镇政府办公 室,告知找民生中心,把所有部门打电话找了个便,都说没办法解决,有电话记录为证,在这没办法之际,向自治区领导求助,看能否解决这个事情。我说说的每句都是真实的。望领导能在百忙之中抽个时间给于解决这个问题,再次非常感谢,期待为盼
尊敬的网友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现答复如下:星海镇依据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嘴山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石政办发[2015]14号)文件要求,只有符合2012年1月1日以来经依法批准,由市(辖区)政府实施统一征地,具有我市辖区行政区域内户籍,被征地时享有第二轮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家庭承包地全部被征用或者人均耕地在0.5亩以下,且没有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年满16周岁及以上在册农业人口(不含在校学生)的条件才能办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
回复时间:2016-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