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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湖派出所执法不公、执法不严 已办结

2016-10-18 14:43:39

隆湖二站村村民田双余(63岁)被邻居于9月30日晚打伤、打晕,隆湖派出所出警处理,家属要求调节处理,对打人者依法拘留,但隆湖派出所办案民警竟然说对打人者说:“他们说拘留就好办了,你放心,拘留几天就没事了”。伤者被打住院十几天,打人者竟然连医疗费都不想掏,态度强硬。隆湖派出所没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处罚,仅对打人者拘留五天就了事!请问咱们的执法者是不懂法还是故意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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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6-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