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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供暖问题 已办结

2016-10-21 09:19:58

领导好: 前年不是说以后提前十天供暖,退后十天停暖吗?怎么从去年开始就不执行了?煤价上涨的时候暖气费涨价,煤价降价的时候,暖气费还是不变,现在可好,说好的提前供暖和推迟停暖也取消了,老百姓是没处诉苦啊!这今天开始就彻底降温了,屋里比外面还冷,说好的提前供暖估计也是没希望了,那要不就给咋老百姓把暖气费降了可以吗?或者还提前供暖和推迟停暖可以吗?最起码有一样执行也行啊!这星翰集团难道就没人能与其沟通?希望政府能给老百姓做主,解决下这供暖的问题,非常感谢领导,期盼尽快解决此事。

星瀚集团 回复:

您好!感谢您对我公司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现就您所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供热条例》第十八条“ 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气候变化情况决定提前或者延长供热;提前或者延长供热产生的供热成本费用,由作出决定的人民政府给予供热单位适当补贴。”

目前,按照市政府提前供暖的通知。我公司已经于1026日起对全市具备条件的供热区域开始供热。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供热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 供热价格实行政府定价。供热价格的制定和调整应当遵循合理补偿、公平负担的原则,建立合理的供热价格形成机制。

供热价格由设区的市、县(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供热主管部门核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调整供热价格,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会同供热主管部门进行成本监审,公布供热价格构成,举行听证会,听取热用户、供热单位、热源单位等方面的意见。”

暖费价格的制定和调整的职能部门是石嘴山市物价局,截至目前,我公司未接到石嘴山市物价局关于暖费价格调整的通知,取暖费仍执行原价格。

如您还有其他供热相关问题,欢迎您致电星瀚集团服务热线96188,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回复时间:2016-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