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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拆迁安置房变成“化粪池”谁来管? 已办结

2019-07-01 21:08:16

本人是惠农区水城民生87楼1单元101室的住户,在2014年7月购买了此套拆迁安置房,2018年12月26日晚卧室床底下出现了大量的臭水,后经物业查实是2—6楼厕所的排污管没有接入排污井,而是直接排到了我的卧室地底下,导致房屋地底下四分之三的面积被屎尿水浸泡,墙面也大量出现了被浸泡的现象,致使我全家无法居住,严重影响了我全家人的正常生活,给楼上当了四年多的化粪池的房子能让人居住吗?为此我多次找到惠农区政府、惠农区住建局、市住建局,后经市信仿局的领导来现场,并作出指示说,这种房子应该给解决,并给惠农区政府下了督办令。六个多月过去了到现在也没有得到一个公平、公正、合理的解决,其实这个问题在盖楼的时候就存在,责任很清楚、事实很明确,谁的责任谁来负,这么简单的问题为什么却得不到一个公平、公正、合理的解决呢?政府不能卖给我一个这样的房子吧!希望政府能够为我尽快的解决此问题,还我一个能够真正、放心居住的家!

惠农区 回复: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转交惠农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进行答复,请耐心等待,谢谢。

回复时间:2019-07-03

惠农区 回复:

【惠农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答复】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惠农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的关注与支持!根据您所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经调查了解,2月26日,由石嘴山市惠农区星州房地产开发公司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开挖,发现水城民生87号楼1单元101室在外网施工时缺少一趟排水管,星州房地产开发公司承认因下水管道没有接至下水检查井,造成房屋室内出现浸泡、返潮等现象。2月27日,石嘴山市惠农区星州房地产开发公司对排水管道进行安装作业后,已恢复正常使用。3月22日,区住建和交通局就反映问题进行协调,信访人坚持要更换房屋,但石嘴山市惠农区星州房地产开发公司表示对返潮、浸泡房屋进行维修,并给予居民一定补偿。经多次协调后,石嘴山市惠农区星州房地产开发公司提出给居民家中进行维修,承担维修期间搬家等费用,在全部维修好的基础上赔偿1万元。信访人表示接受维修提议,要求石嘴山市惠农区星州房地产开发公司赔偿8万元。双方因赔偿问题意见不一致,无法达成协商。建议信访人通过司法程序维护自身权益。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回复时间:2019-0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