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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场空地被占用,无人付租赁费 已办结

2019-09-19 19:09:17

尊敬的各位领导: 本人于2019年9月19日中午去煤场碰到拉石头的双桥车,本场地2辆,下面1辆,车牌号为宁B92365、宁B96505、宁B94955,还有一辆铲车正在装石头,上前询问老板,司机不明,我就报警,警察没到,有两辆双桥开走了,我只拦住一辆车,警察到现场,司机打电话来一男士说是处理,后来到了派出所,他们说和解,说给一万场地费,后来不知怎么说的,警察录完笔录,把我拦住的大车也放了,对方人都开车走了。无人付其场地费,也无人给个说法,我将其拉石头的车都录像在手机中,我无人去找。只能用这种方式,寻求帮助,忘领导能在百忙之中,为百姓做主!

大武口区 回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
    针对您所反映的问题,经大武口区公安分局核查,因您没有材料证明大武口区煤机三厂向东200米处的空地平台为您家所有,同时石头也不是您的财产。办案民警要涉事人员将石头恢复原状。另外,索要存放石头的租费属于民事纠纷,应由您自行举证向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回复时间:2019-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