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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区教体局关于民办艺术培训资质问题 已办结

2019-09-26 23:07:38

尊敬的市委书记,你好 我是一名在石嘴山市从事艺术教育12年的负责人。 2018年12月底接到区教体育通知要办理教育资质方可开办民办艺术教育。 我们咨询教体局办事员后要求300㎡以上的房屋可以办理教学,其中有位教体局的同志说:领导要将世纪朝阳四楼作为教育广场。因此我们2019年2月份搬至世纪朝阳4楼。 搬迁至此处后我们前往教体局,专门办理民办教学的办事员告知我们,现在不能办了,这个楼不能用,你们赶紧搬走。 于是我们9月份又搬迁至盛鼎商务中心的一个一楼390㎡。 两次搬迁损失进十五万人民币。 9月25日、26日我去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教育体育局办理资质,办事员告诉我不能办理了,说区书记,区长说了,小小的大武口办理了一百多家民办教学机构,不能办理了。 我想请问,就是办理了一千家,一万家。为什么人人都能办? 我们一个在石嘴山市做艺术教学12年的培训机构不能办? 为什么有人办理的那么顺利,为什么我们不能办? 我们是得罪谁了? 到底是法治社会还是人治社会? 我们在石嘴山市12年来有过文化艺术贡献 12年来,我们拥护石嘴山市的政策,建立石嘴山市的群中文化艺术。 为什么还要受到这种打压? 跪求石嘴山市委书记,为我们在这座城市的有过微薄奉献之人一点帮助。 恳请!跪求!

大武口区 回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

   首先明确一点,“臻鼓文化”艺术培训机构是一家多年超范围经营的非法培训构。该机构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并无教育培训业务,超范围举办中小学生培训班已多年,属非法办学行为。2018年大武口区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以来,区政府出台了《大武口区民办教育设立管理办法》。专项整治工作按照上级部门“规范一批、指导一批、取缔一批”的要求,大武口区通过联合执法,对无证机构或持工商营业执照超范围经营的机构进行了强制取缔,对部分办学场地面积、安全、师资力量符合《办法》要求的无证机构,采取引导、指导的方式促其规范办学。截止到2019年8月,共规范审批并颁发办学许可证38家,同意筹设8家。目前,大武口区民办培训机构已趋于饱和,大武口区政府从长远考虑,决定暂缓审批新增的民办培训机构,先对目前有证民办培训机构进行规范整治,对办学场地存在安全隐患、管理不规范的培训机构进行治理,责令整改,整改不到位的逐步取缔。规范管理工作完成后,视市场需求再对新申请的机构进行审批。

  “臻鼓文化”在2018年5月第一次专项整治摸排时就被告知是超范围经营,2018年8月联合执法被勒令停办,但其在整治结束后一直存在违规超范围经营的行为。2019年8月联合执法被强制封门,才向大武口区教育体育局电话申请规范办学。2019年9月26日下午,负责人到大武口区教育体育局申请办理办学许可证,我局工作人员明确告知民办培训机构暂缓审批,并详细介绍了专项治理以来我局指导、审批、取缔、关停的培训机构数量。同时,明确告知在此之前,教体局已经暂停前期已同意筹设,现要求办理设立批复领取办学许可证的8家培训机构的审批,今后视培训机构专项整治情况适时审批等情况

   《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第十二条明确规定: 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举办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的,由教育行政部门予以撤销;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同时,大武口区校外培训机构审批程序明确说明:申请办理校外培训机构首先要由教体局工作人员查看办学场地是否符合办学要求,即周边200米范围内不能有网吧、KTW、成人生活用品店,房屋质量要达到抗震等级8度,必须符合消防双通道要求且通过消防验收,方可受理并同意筹设。“臻鼓文化”多年违反规定举办培训班,勒令停办后私自搬迁办学地址。

   目前大武口区已开始对现有民办培训机构(2017年9月1日前审批的)进行分类登记,完成分类登记后视情况对前期同意筹设且已经完成筹设的8家的培训机构进行审批。按照公正公平原则,请耐心等待。

回复时间:2019-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