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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教体局对民办教育艺术培训资质的不支持和存在故意拒绝处理问题的态度 已办结

2019-09-29 17:35:38

尊敬的***书记: 您好! 我是一名艺术工作者,也是这座城市土生土长的普通市民。 见证过这座城市的辉煌,也逢这座城市的没落,但我依然发自内心的爱着这座城市。 看着身边有为青年一步一步的离开这座城市心中感慨万千,作为艺术工作者,我们为这座城市带来过或多或少的群众文化文艺,也经常下乡、问贫过石嘴山的很多地方。 但艺术工作者需要吃饭,需要工作,需要自己谋取养家糊口的饭碗。 艺术工作者的唯一出路就是用自己的技艺去传承下一代的孩子们,我们办着自己的艺术教育,也带着这些孩子一起为家乡增光添彩。 但未曾想到,艺术培训的道路在这座城市,也将步入衰竭之门。 我市区有关单位,将民办艺术培训合并至民办文化课类一统管制。需要办理办学资质。 经过我们这群艺术工作者致电中国教育部得知艺术培训并没有纳入市区教育局管制,可以直接申请法人登记即可办学。 为进一步核实情况,我们查阅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司法部通知)通知附件是送审稿的起草说明和送审稿全文。此前广受关注的艺术类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问题,在送审稿中得到再次明确!第十五条规定艺术类培训机构,不设立文化课相关补习辅导,即可直接法人登记。 第十五条 明文规定 “设立实施语言能力、艺术、体育、科技、研学等有助于素质提升、个性发展的教育教学活动的民办培训教育机构,以及面向成人开展的文化教育、非学历教育教育的民办培训教育机构,可以直接申请法人登记,但不得开展第一款规定的文化教育活动。法律、法规、国务院行政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网址如下:http://www.moj.gov.cn/government_public/content/2018-08/10/tzwj_38281.html 以及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官方网站查询到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中并未艺术培训的规范和管理。 网站如下: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18-08/22/content_5315668.htm 艺术是古老文明的代表,种类之多,无法系统规范。 如果可以规范用什么方式去规范,如何合理的出台规范政策。 这也是全世界都在向往的规范方式。 艺术从业者已经很难了,我们不如生意人可以用更多的方式养家糊口。更没有公职人员那么的稳定。只能靠自己用平生所学,做一些言传身教的工作来养家糊口。 我市人才逐日凋零,艺术是一座城市的灵魂,也是城市另一番风景,我们不奢望扶持,但求支持。 更不希望相关部分刁难这群对家乡怀有一腔热血的青年艺术工作者。 我们热爱国家,拥护每一条正确的法则、法规。 我们更热爱生我、养我的这座城市。 希望***书记百忙之中,翻阅此信。 更希望有关部分正确理解中央文件行事。 感谢您对石嘴山这座美丽城市的无私奉献。 石嘴山市艺术艺术工作者 此致 敬礼

教育体育局 回复:

这位网友,您好!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教育事业的关心和关注。

关于您所反映“教体局对民办教育艺术培训资质的不支持和存在故意拒绝处理问题的态度”的网帖收悉,现答复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送审稿)目前还未印发,故第十五条“设立实施语言能力、艺术、教育、体育、科技、研学等有助于素质提升、个性发展的教育教学活动的民办培训教育机构,以及面向成人开展的文化教育、非学历教育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可以直接申请法人登记,但不得开展第一款规定的文化教育活动”还不能适用。

目前,我市执行的是《自治区教育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宁夏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指导标准〉(试行)的通知》(宁教基〔2019〕143号)第二条:自治区内校外培训机构的审批设立适用本标准。本标准所称校外培训机构,是指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内,由教育行政部门许可,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由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的非学历校外培训机构。职业技能类培训机构、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以及从事托管、婴幼儿照护的市场服务机构及通过互联网等非线下方式提供培训服务的机构不适用本标准。因此,将艺术类教育培训机构纳入教育部门许可范围符合规定。

目前,我市现有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88所(大武口区44所、惠农区25所、平罗县19所),为我市艺术教育培养了大批优秀人才,对我市艺术教育发展作出的积极的贡献。

感谢您对我市教育工作的关注与关心,同时提醒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到所属县区教育体育局申报办理。祝您早日达成梦想!    

                             石嘴山市教育体育局

                                   2019年10月14日

回复时间:2019-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