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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投诉石嘴山市文化执法大队态度和办事作风问题 已办结

2020-09-19 22:36:10

今年7月以来,市文化局针对惠农区旧北长城老四中路口至西线大道段落环境问题,申报项目进行整治,本来是个好事情,但施工方敦煌二建却偏偏非得求便利,碾压长城进行施工,周围几百米就有现成良好道路可到达施工现场,即使绕路,也无非500米路程。此外还有申银特钢公司南门周围的原铁路边便道穿越长城墙体处,原本施工方也是好意,铲起了土,阻拦便道,但偏偏要铲起了长城根基的土,倾倒在长城之上。这已经属于严重危害国保级文物的行为。据悉,敦煌二建此次施工,仅限于长城墙体周边环境整治和进行建立围挡保护等施工项目,并不涉及墙体维修加固和改造。针对这些情况,我不止一次的反映情况给石嘴山市文管所和惠农区文旅局,但石嘴山市文管所总是以合理施工为由搪塞。以至于被周围群众举报到国家文物局,并下发了《国家文物局第2020.052号行政执法督办单》。在施工后期阶段的8月31日,我发现敦煌二建再次使用大型机械碾压长城墙体,我再次的将情况报告给了石嘴山市文管所和惠农区文旅局。后于9月1日,石嘴山市文管所、石嘴山市文化执法大队、惠农区文旅局相关工作人员来到现场,处理此事。结果石嘴山市文化执法大队的李姓队长,直言不讳的告诉我,说我在干扰施工,并睁着眼睛说瞎话的说被碾压区域本来就是缺口,不存在碾压长城情况。并扬言说“你随意去告,想找媒体去找去,想去上级部门反映就反映去,反正最终的回复还是我们回复”之类的话语。旁边敦煌二建施工方也对我进行了辱骂。通过此事件,可以看出,石嘴山市的市级执法队这态度也是十分的蛮横,现在针对老百信反映问题,连搪塞都懒得搪塞了,直接就说你随便去告,反正最终回复还是我们回复。很显然,最终的回复应该也就是避重就轻,甚至还倒打一耙。

文化旅游广电局 回复:

尊敬的网友:

您好!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市文物工作的关注。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我局经认真调查,现回复如下:

一、工程施工问题

此项目是2020年我市争取的石嘴山段明长城保护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后,7月份开始组织实施,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对辖区13.4公里的长城(包括旧北长城)建设巡护道路、管理用房、环境整治及安装保护标识等。项目实施前,旧北长城两侧环境脏、乱、差,特别是110国道至西线大道段长城保护范围内常年堆积大量垃圾,严重影响长城整体风貌。对此,我局印发了通知,要求惠农区文化旅游广电局、园区企业配合项目实施做好垃圾清运等工作,并和施工单位签订了安全施工责任书。您所反映的碾压长城的问题,是旧北长城红果子段工业园区企业、施工单位清理、转运堆积在长城墙体周边及原有豁口处垃圾车辆通行所造成。         

我局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宣传、引导工作不到位,导致以上问题的发生。问题发生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进行整顿,一是责令施工单位停工半天进行排查,强化施工单位和人员文物保护意识;二是要求施工单位在原有豁口处制作安装临时围档及宣传警示标志,禁止任何车辆进出;三是要求施工单位加快项目进度,尽快完成保护围栏、标识标牌制作安装。同时,对《国家文物局行政执法督办单》(2020.052)号督促整改的问题,我局于91日将整改情况上报自治区文物局,自治区文物局于917日向国家文物局上报了核查报告。目前,此段长城保护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建设完成,长城遗址两侧的环境得到了极大的改观,文物安全也得到了保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在加强监管的同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督促惠农区政府认真落实文物保护主体责任,加强辖区文物保护工作,确保文物安全。

二、执法人员存在的问题

91日,我局针对群众举报的问题,安排市文管所、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会同惠农区文化旅游广电局相关人员共同到现场进行核查。核查现场,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在给您解释施工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时,确实存在态度比较生硬、语言不够严谨等问题,我局已对该名执法人员进行了严厉批评教育,要求端正态度,立即改正,并在今后的工作中注意方式方法,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耐心细致进行解释。


石嘴山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2020922

回复时间:2020-0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