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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来的规定,提前收取暖气费还威胁停暖并加收滞纳金? 已办结

2020-10-19 20:44:43

平罗县德源热力昨天在我家小区住户门口贴条,威胁说如果不在11月19日前将2020年度暖气费全部缴清就实施停暖并加收违约金。我请问这是哪来的规定?有没有文件?如果有,拿出来!!!如果没有,贴公开信道歉!!暖气都还没供,不知道热不热,凭什么威胁我们交清暖气费?只要4月10日停暖前缴清不就可以吗?德源热力这样连威胁带哄骗,这样的作风要得要不得????

平罗县德渊集团 回复:

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宁夏回族自治区供热条例第四章采暖费计收第三十三条:鼓励按照建筑面积计收采暖费的热用户一次性交清采暖费;分期交纳采暖费的,热用户应当在当年1130日前交纳不少于供热期采暖费的百分之五十,供热期结束前交清全部采暖费;《平罗县供热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章供热收费管理第二十六条:采暖用户不按期缴纳采暖费的,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从供暖之日起按日累计加收欠费部分5‰的滞纳金。

回复时间:2020-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