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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静安房地产公司给我退停暖费 已办结

2020-12-14 18:46:44

来信内容 我2019年1月份买的房子, 我领钥匙的时候领钥匙通知单告上写着我不承担停暖费 ,但是静安房地产公司售楼部的高*并未告知我,到年底静安物业通知我让我交暖气费,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我自行去星瀚集团去交了停暖费,第一年的停暖费就应该他们公司交,我的领钥匙通知单上也写的清清楚楚的我不承担停暖费,但静安房地产公司物业通知我交,我现在要求你们公司给我退19年我所交的停暖费! 我投诉了以后静安房地产公司售楼部的高环打电话说她们公司的领导叫我去她们公司和我商量解决方案 ' 我去他们公司公司跟他们领导说明了情况 他们领导也了解了情况说愿意给我赔偿 赔偿的方式是不退钱可以抵物业费 我说行 然后他们公司的领导说一周后就会处理好我就回家了 可第二天里面房地产公司的领导说他们只负责2018-12-2019年的 我房子是19年买的 他们非要我拿出18年-3月的停暖证明 还有就是我的领钥匙单明明写着我不承担2019年的停暖费 他们上面又没写 是承担2019年3月之前的 我的领钥匙通知单只写我不承担19年的停暖费 白纸黑字写的清清楚楚静安房地产公司的领导就是不承认 答应处理的事情出尔反 我们平民老百姓的钱又不是大风刮来的 我希望领导能重视我反应的问题 也希望他们公司能给我一个合理的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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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20-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