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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支宁人员反映晟晏集团债券兑付风险 已办结

2021-04-07 16:46:56

尊敬的王刚书记: 我的长辈在上世纪50年代,同一大批浙江的青年一起来到新成立的宁夏回族自治区,追求梦想、奉献青春。从小我对宁夏有一种特别的感情,特别关注宁夏和宁夏企业的发展。 去年,我从媒体的报道中了解到,宁夏晟晏集团是省级能源循环经济示范企业,是石嘴山重点企业,是硅锰冶金标杆企业,也是利用宁夏资源禀赋、能源优势方面的代表企业。省、市各级领导多次前往考察、检查。出于看好它的发展前景,我购买了其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的债券——16晟晏债(上交所代码136433),该债券即将于今年5月18日到期,目前剩余金额5.38亿元。 然而,出人意料的是,晟晏集团在今年2月25日申请债券停牌,近日又披露其经营遇到流动性困难,并成立了金融机构债委会,另有经济观察网等媒体报道该公司目前虽然经营正常,但资金链较为紧张。由此引起社会各界高度关注其债券到期能否按时兑付。 对此我也非常着急,担心企业能不能挺过这一关。如果晟晏集团债券违约,将会引起系列连锁反应,给宁夏金融生态和发展环境抹黑,对新时期东西部扶贫协作造成阴影。另外,今年是建党100周年,也事关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和社会稳定大局。无论是从宁夏、石嘴山的长远发展和我自身的角度,我希望晟晏集团能尽快走出困境,也恳请石嘴山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伸出援手,及时协调解决困难,防范债券违约。 顺祝您工作顺利、身体健康。 吴琰 2021年4月7日

石嘴山 回复:

请及时答复。

回复时间:2021-04-19

市金融工作局 回复:

关于对浙江支宁人员反映晟晏集团

债券兑付风险的回复

    

吴琰先生:

您好!首先感谢您多年来一直对石嘴山市所做的贡献和支持!

对于您提到的晟晏实业集团2021年债券集中到期问题,我市高度重视该公司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自去年10月份起已开展对该公司债券兑付指导工作,宁夏证监局、金融局等监管部门多次到该公司现场调研债券到期兑付工作,并提出了具体风险化解措施,要求企业履行主体责任,确保按期兑付。在宁夏证监局等监管部门的指导下,做了以下工作:一是组织成立晟晏集团债委会,两次召开债委会,督促各金融机构不抽贷、不压贷、不断贷,不起诉、不下调贷款分类,避免形成“踩踏”,保障企业能够正常生产经营,恢复企业“造血能力”,提升企业偿债能力。二是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我市政府主管领导直接安排部署风险化解处置工作,多次召集会议压实各单位风险监管责任和属地责任,研究风险化解措施。多次约谈晟晏集团负责人,要求其提前对接保荐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做好偿付计划,避免因债券违约影响辖区整体信用环境和企业正产经营稳定,确保投资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经过积极努力,目前企业生产经营正常。下一步,我局将持续跟进晟晏集团债券兑付问题,督促其按期兑付债券。宁夏证监局、金融局等部门的监管下,准确及时披露企业信息。

回复不到之处还请您理解和支持!

 

 

                                石嘴山市金融工作局

                               2021年4月25日

 

 (联系人:石嘴山市金融工作局  马娟  18095229696)

回复时间:2021-0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