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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惠农区水韵名都物业管理不规范、收费不合理等问题的投诉 已办结

2021-04-15 11:53:59

本人于2018年购房于惠农区水韵名都小区40-1-101。2021年2月份开始洗手间陆续出现下水堵塞、下水管道冒水等情况,截止目前共找家政公司处理下水堵塞问题9次,平均一次80元,逢年过节的响应贵一些,知道2021年4月14日,下班回家发现洗手间被水淹没,水面漂浮粪便等杂物,14日下午5点10分立即联系家政过来通下水,家政公司回复是因40栋楼主管道堵塞,要求联系物业处理。本人大概下午6点联系物业,物业过来没有找到主管道,让我等明天吗,因为他们物业的师傅不在,15日早上物业安排的工人过来处理,并收取相关费用150元,历经15个小时,下水通了,洗手间淹了,导致我家客厅卧室的装修都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坏,本人积极对接物业,并寻求解决方法,物业的态度极其不负责任,说没办法解决,并让我自己承担。物业管理法明确规定:下水管主管(也就是公共下水管)堵,物业负责,分户管堵了业主自己负责。公共下水管属于公共设施,出现堵塞,由物业负责疏通。如果损坏则由责任人负责维修,没有责任人的,由物业公司用公共维修金维修。物业管理实施细则一第五十四条 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专项维修资金属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专项维修资金收取、使用、管理的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 第一:如果要通过自费处理问题,物业有义务提前告知住户费用自理且自行解决。第二:15个小时造成不同程度的装修损失,谁来承担?第三:如果其他住户发生相同情况,那么小区住户如何通过相关部门维护自身的权益?第四:本人希望通过石嘴山市媒体来公众公开的报道这件物业和业主的纠纷问题。第五:关于本人家中装修损坏的情况是否可以通过正当法律程序解决?

惠农区综合执法局 回复:

网民,您好!关于您在“石嘴山人民议政网惠农区板块”发布标题为《关于惠农区水韵名都物业管理不规范、收费不合理等问题的投诉》的留言回复如下:我局积极与惠民物业公司联系,经核实,为业主共用部分管道堵塞,因保修期已过,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一)专有部分的维修、更新、改造费用,由专有部分业主承担;(二)部分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改造费用,由部分共有的业主分担;(三)全体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改造费用,由全体业主分担。物业公司已协调相关住户平摊费用,并将费用交于40-1-101住户。对您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回复时间:2021-0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