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沐恩新居新民社区违规办理低保 已办结

2021-08-18 08:12:06

新民社区违规为社区居民梁凤兰办理低保 一:梁凤兰有壮年儿子儿媳,身体健康,有劳动能力,收入足以保证其日常生活所需。 二:梁凤兰作为沐恩新居B区10号楼3单元203室的户主,常年将房屋出租,年租金4000元以上。 我曾将此问题反映给大武口区民政局低保中心,可工作人员态度敷衍,谎称梁凤兰没有享受低保。 希望领导能认真处理,给民众一个满意答复。

大武口区星海镇 回复:

网友您好: 关于您反映的“新民社区违规办理低保”问题,经调查,现答复如下:经社区工作人员认真仔细核查,确定梁凤兰本人不符合享受低保政策条件,从未享受过低保。梁凤兰平时在银川与儿子一起生活,偶尔回沐恩新居B区10-3-203居住。您之前将此问题反映给大武口区民政局低保中心时,新民社区配合民政局对此事已经做过核查,确定没有享受低保,因此您反映的问题不存在。


                


回复时间:2021-0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