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0-22 20:22:23
你好,我是鼓楼南街鑫河西苑15号楼四单元的住户,去年11月应供暖公司管理不当,锁闭阀钥匙丢失,把我单元楼的锁闭阀打开,毛坯房没有住人,还要求我缴纳供暖费费,岂有此理,供暖公司管理混乱年年都发生这样的事情,希望撤换供暖公司领导,换一个管理严格的领导,造成住户的财务损失,还要挟罚款不交,就不给供暖,把我们冻死在里面,希望领导给予解决!
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正在按照程序调查核实,请您耐心等待。
回复时间:2022-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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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实,我公司稽查人员于2022年初查出该住户未办理开暖手续,未签订共用热合同,私自用热。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供热条例》第四章采暖费计收第三十一条规定热用户未与供热单位签订供用热合同,但已形成事实用热关系的,热用户应当交纳采暖费。
回复时间:2022-1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