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市长信箱

关于宁夏信飞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拖欠工资的内容 已办结

2017-01-12 10:08:02

尊敬的市长您好: 我与2016年6月应聘到宁夏信飞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与宁夏恒欣佰特有限公司(两家公司是同一法人)做会计工作至今,口头谈好每月3000元工资。该单位也没有与我签用工合同。该公司只给我支付了一个月的工资,之后总是找各种借口不给我开工资,拖到2017年7月12日,该单位法人见不到面,多次打电话要工资时该法人电话不接,短信不回。我感觉此人有诈骗行为。 恳请您为我主持公正,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回复:

网友你好:

对你的遭遇我们深表同情。我分两个方面对你反映的问题作以回答:一是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工资是劳动所得,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应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否则视为已订立一年期的劳动合同并从次月第一天起支付双倍工资;超过一年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则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二是如公司法人涉嫌诈骗,你应该搜集证据并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

另外,劳动保障遵循的是属地管理原则,你也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

大武口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2039002

惠农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3023060

平罗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6095444

回复时间:2017-0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