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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扫黑除恶反映村霸问题 已办结

2019-05-14 15:59:47

1.高庄乡高庄村八队集体用地300多亩由队长毛占红、其子毛明贵、其兄毛占国(已故)、其侄子毛明兵、其妹夫马成林开垦。

2.其他村民开好不让种,强行用于自己的的兄弟姐妹,而义务工加到其他社民身上。

3.其兄毛占葵将水费强加于其他人身上,交水费不开票, 扬言有本事你告。

4.高庄村村长马佃军身为1队人开垦4队用地。

5.原队部在高庄5队,利用之便新村部建在家门囗,试问哪个村部不是建在村中心?

6.还有我们庄上吴忠良老人家的一整群羊丢失多少年至到老人家离世。

7. 在99年时村民毛占标开垦的农田被毛占红妹夫马成林家人霸占。

平罗县 回复: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转高庄乡人民政府进行办理答复,请耐心等待,谢谢。

回复时间:2019-05-15

平罗县 回复:

高庄乡人民政府回复】网友您好:

您的反映已收悉。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经调查了解,现答复如下:

    经核实,(一)您提到的“本村村长毛某红”实际为高庄村八队队长毛某洪,自1998年担任高庄村8队队长至今,未曾担任过村长一职。毛某洪共有三个儿子,分别为毛某礼,毛某贵、毛某宝,其中毛某宝户籍已转出。2015年土地确权时,毛某洪确权面积:A类0.92亩;毛某贵确权面积A类4.85亩,B类18.28亩;毛某礼确权面积A类6.76亩,B类18.39亩,上述B类土地均为毛某洪早年开垦并耕种多年的荒地。当时土地确权工作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经过了三轮公示,确权无纠纷无争议。(二)由村委会向村民收取的费用有:土地承包费和“以资代劳”费用。由于村民委员会不具备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资格,所以无法向村民开具发票。上述费用的收取都是经过村民代表大会确定后,由村委会收取后统一进行公示;由村委会向村民代收的费用目前只有农业保险费用,发票由保险公司向村委会统一开具,不单独向村民开具。(三)毛某洪妻子马某花现年65岁,和毛某洪结婚后一直患有癫痫病,经常发病、吃药和住院治疗,2014年10月被列入农村低保享受至今。其余直系亲属再无享受低保的情况。(四)村民委员会主任的产生是严格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由村民直接投票选举产生的。2018年5月,原高庄村村委会主任马某明辞职,2018年5月13日,高庄村村委会召集召开村民代表大会,采取等额选举的方式补选高庄村村委会主任,大会应到村民代表38名,实到村民代表24名,马某杰以23票同意,1票弃权当选高庄村村委会主任。毛某洪是高庄村八队队长,并非您提到的“村长”,毛某洪任队长也是经过高庄八队多数村民推选产生的。

回复时间:2019-0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