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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市区两退役军人事务局相关事宜 已办结

2019-06-28 08:39:02

尊敬的领导:本人于2017年依宁民字【2017】69号文及国发【2005】23号文件依法向大武口区民政局,石嘴山市民政局,大武口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石嘴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请求依文件精神落实待遇,至今近两年屡屡被推诿,扯皮,被乱作为,并且于6月21日给本人出具里面有8处错误的乱作为答复意见,本人在回执中也已写明不接受,明注明不接受的理由,即事务局的答复意见严重违反了《宪法》、《国防法》、《兵役法》、98版的《退伍士兵安置条例》,国发【1987】106号文件,国发【2005】23号文件,发国【1993】54号文件,人计发【1990】17号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精神。 请领导为本人做主,彻查本人编制当年被谁侵占,本人退伍档案材料被谁盗用,土地房管局当年不接收本人上岗,但却接收到了时任局长(现任自治区政法委副书记的殷学儒)司机的儿子,副局长(简局长)的儿子,开发商的弟弟。严重违背自治区相关文件精神,更是有违国家指令文件精神,如果市区两级事务局还执意曲解文件,包庇权贵,实属严重违法习主席指令性要求,严重违返国家精神,属严重的政治站位不稳,政治思想不清,包庇权贵,就是严重的渎职,一再地违背事实,是在动摇国防根基,削弱国防力量,其用心可怕,请领导严查,并助本人要回属于应有待遇。 一、本人诉求: 1、依法补发退伍后待安置期间的最低生活补助; 2、依法提供工作岗位、恢复编制; 3、依法按照不低于被分配单位平等岗位工作人员月平均工资的80%补发待岗期间的生活补助; 4、依法对社保进行补偿; 5、依法保障本人的人身安全不受伤害、人身自由不受限制;

退役军人事务局 回复:

闫菊梅你好,你在《书记信箱》留言反映退役安置情况,大武口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依据有关法规政策等开展了情况核实、政策解释、思想疏导等工作,已于2019年6月21日向你送达了《关于闫菊梅反映退役安置问题的答复意见》(石大退役军人发〔2019〕23号)。

回复时间:2019-0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