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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世纪花园小区物业公司不作为 已办结

2019-09-20 14:31:45

我们是大武口区新世纪花园商住一号楼五单元住户,几年前都买的新房,交房时楼道的竖立暖气管是塑包的,没人拆开,没人检查,最近几年,冬天供暖后,暖气管就爆裂,漏水,走廊多次被泡。每次物业只是过来简单维修,用卡子卡住,前年物业要换下水管,让每户掏273,去年又说要换暖气管,让每户掏440,我们交了费,但是后来退回来了,说从七单元干活,干到我们单元,再付钱,转眼过了一年,最近眼看又要供暖了,我们又找物业,物业一开始让交459,半天时间又让每户交1000,说因为没有电焊工,所以费用要增加。我们单元是商住楼,一二楼是商品房,只有3-5层有人住,共计6户,我们认为物业所说的1-4单元没交费就换了暖气管,是因为用了买房时我们统一交的维修基金,那笔钱应该是在房产局一类的单位保管,那我们想问,为什么我们五单元换暖气管却不能用这笔钱,而且去年我们明明交维修费了,物业没给我们修,今年却要涨价一倍多。我们觉得物业的做法不合理,收物业费难道只是清扫楼道吗?还有一个多月就供暖了,希望市政府的领导能给我们解决这件事,不要让我们今年冬天又三天两头停暖气,挨冻受冷。

大武口区 回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

    针对您所反映的问题,根据《石嘴山市物业管理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规定物业维修、更新、改造的费用,按照下列规定承担:1、专有部分的维修、更新、改造费用,由专有部分业主承担;2、部分共有的维修、更新、改造费用,由部分共有的业主承担; 3、全体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改造费用,由全体业主承担。针对您反映维修费用高的问题,业主可以自行选择费用合理的施工单位进行维修。


   

回复时间:2019-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