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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农区南街社区在向疫情防控一线社区工作者发放工作补助时,为什么没有不分昼夜、参与社区疫情防控近40天的派驻社区的禁毒专干? 已办结

2020-05-05 00:09:17

本人是派驻到南街社区的一名禁毒专干,属于惠农区公益性岗位,除了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外,还需要完成社区安排的其他专项工作。自2020年1月25日我市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启动至2月28日一级响应终止共计35天中,我们禁毒专干积极响应国家号召不退缩,按照惠农区委区政府及南街社区安排部署,怀着对家人的深深愧疚克服各种困难,冲在疫情防控第一线,每天从早晨到晚上10点冒着严寒及疫情威胁坚持在社区做好居民外出返回的登记和测温工作,忍受着居民的不理解和谩骂,但是最终全区疫情得到控制我们还是非常欣慰,毕竟是我们保护了我们的家人,我们的家园,我们的国家。 随着中央和自治区关于落实疫情防控一线城乡社区工作者关心关爱措施的通知中“对参加防控一线的社区(村)“两委”成员和城市社区专职网格员(含公益性岗位),在自治区重大突出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启动至一级响应终止期间,按照每人每天100元标准给予工作补助”及石嘴山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关于落实落细疫情防控一线城乡社区工作者关心关爱措施的通知“1月25日我市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启动至2月28日一级响应终止共计35天,社区工作者补助按照每人每天100元标准给予工作补助”,我们感到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对社区工作者的关心关爱,但是在4月28日,南街社区发放疫情防控工作补助时,仅给社区书记、副书记、主任及网格员发放了工作补助,派驻社区参与疫情防控的禁毒专干未收到任何补助,哪怕是一句解释,且已发放的工作补助资金也未向全体参与社区防控工作的人员进行公示。 本人现提出如下问题恳请领导予以解释: 1、禁毒专干作为公益性岗位,在疫情防控期间与社区其他人员从事着同等乃至更重的疫情防控任务,按照中央、自治区和石嘴山市文件明确规定,应当给予每人每天100元的工作补助,为什么在南街社区发放补助时未给予发放? 2、南街社区在发放工作补助后,为什么不在第一时间将补助发放情况进行公示?同时在社区其他参与疫情防控工作且未发放工作补助人员提出质疑后,为什么不及时给予合理的解释?是否存在工作补贴发放违规、私分及占用等违反党员干部廉洁准则的情况?

惠农区 回复: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转交惠农区南街街道办事处进行答复,请耐心等待,谢谢。


回复时间:2020-05-07

惠农区 回复:

【惠农区南街街道办事处答复】网友您好,疫情防控期间,广大社区基层人员付出了辛勤的努力和家属的大力支持,疫情才得以防控,感谢您在疫情防控期间对南街街道工作的支持!针对您所反映的问题,南街街道严格按照自治区、市《关于落实落细疫情防控一线城乡社区工作者关心关爱措施的通知 》的文件精神,以发放范围,发放标准,发放时限及时、足额发放到位,不存在违规发放情况。


回复时间:2020-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