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市长信箱

平罗县渠口乡红阳村农田改沟改渠问题 已办结

2021-04-27 11:10:35

信件标题: 农田被改沟改渠问题 信件内容: 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是平罗县渠口乡红阳村的村民余炳乾 我要反映的情况是我们位于军分区3.8亩农田改沟改渠现在只剩1亩了没人管 同样是改沟改渠我们位于滨河大道也有农田 这边所有涉及的农户都平摊了我们家35亩地摊完剩30亩了 对于这件事我跑了两年了 薅羊毛也不能隔一个羊身上薅 真的是不公平 没道理 村上 乡上 12345市民服务热线信访局我也打电话反映过 都没有具体落实 一味的推脱 具体是渠口乡的xxx领导 一去找他不是不在 不是就是让我去找村上 找别人 而且有的单位还态度不好 希望有关部门给个合理的解决 信件编号: Szss210436GR 写信时间: 2021-04-11 19:20:16 处理进度: 已办结 是否公布: 公开 回复内容: 请予核实办理,及时回复。 回复单位: 石嘴山 回复时间: 2021-04-12 回复内容: 请及时回复。 回复单位: 平罗县 回复时间: 2021-04-12 回复内容: 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正在按照程序调查核实,请您耐心等待。 回复单位: 平罗县渠口乡 回复时间: 2021-04-12 回复内容: 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1.您反映位于军分区3.8亩农田改沟改渠只剩1亩问题:经调查核实,这块地位于红阳村9队老防洪堤西侧,银星村8队东侧,2009年秋季,平罗县国土局在渠口乡红阳村、银星村位于滨河大道西侧实施国土整治项目,将这片土地全部规划为南北走向田块档子,在实施项目过程中,因开沟开渠占地涉及红阳村3、4、5、8、9队,银星村5、6队部分农户土地,共涉及农户近140户,占地面积146.36亩,户均占地1.05亩,经核实占用你家土地1.55亩,本着谁受益谁承担的原则,所占农户土地均不予以补偿,经红阳村召开村民会议征得群众同意后实施该项目,所以你提出的占用土地不在补偿范围内,该问题渠口乡已于2020年9月给予您书面答复。 2.您反映位于滨河大道其家35亩土地摊完剩30亩地问题:经调查核实,您反映这35亩土地是其家于2010年将35亩河滩地承包给平罗县渠口乡溢方家庭农场种植农作物,承包期为2010年至2027年,由于该家庭农场法人李维卡经营不善,资金不足拖欠银星、红阳两村72户农户1800亩土地承包费(包括您家在内),涉及农户多,资金数额较大,乡村两级积极协调,协助群众起诉法院追要承包费,李维卡因违约自愿放弃承包地内所有基础设施,解除土地承包合同,后乡村两级于2019年春季将银星、红阳两村的1800亩土地全部测量并分配至各农户,交由农户个人耕种。该地流转时没有实行一沟一渠模式,李伟卡流转后,又新开了农沟,占用了一些地,因开沟占地面积减少,收回承包地与原发包地面积差距较大,最后所有流转地农户只能按照亩均0.886亩分地,经多次召开村民会议,乡村干部多次给群众做思想工作,征得农户同意后分田到户,其家原有流转土地35亩,按照亩均0.886亩实际分得土地31.01亩。综上,红阳村涉及5、9队两队农户均按该标准分地到户,您反映此地不在补偿范围内。 回复单位: 平罗县渠口乡 回复时间: 2021-04-25 对于回复意见不满意 如何求助上级政府部门 希望给与求助有关的联系电话 或者相关地址

平罗县渠口乡 回复:

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1.您反映位于军分区3.8亩农田改沟改渠只剩1亩问题:经调查核实,这块地位于红阳村9队老防洪堤西侧,银星村8队东侧,2009年秋季,平罗县国土局在渠口乡红阳村、银星村位于滨河大道西侧实施国土整治项目,将这片土地全部规划为南北走向田块档子,在实施项目过程中,因开沟开渠占地涉及红阳村3、4、5、8、9队,银星村5、6队部分农户土地,共涉及农户近140户,占地面积146.36亩,户均占地1.05亩,经核实占用你家土地1.55亩,本着谁受益谁承担的原则,所占农户土地均不予以补偿,经红阳村召开村民会议征得群众同意后实施该项目,所以你提出的占用土地不在补偿范围内,该问题渠口乡已于2020年9月给予您书面答复。 
      2.您反映位于滨河大道其家35亩土地摊完剩30亩地问题:经调查核实,您反映这35亩土地是你家于2010年将35亩河滩地承包给平罗县渠口乡溢方家庭农场种植农作物,承包期为2010年至2027年,由于该家庭农场法人李维卡经营不善,资金不足拖欠银星、红阳两村72户农户1800亩土地承包费(包括您家在内),涉及农户多,资金数额较大,乡村两级积极协调,协助群众起诉法院追要承包费,李维卡因违约自愿放弃承包地内所有基础设施,解除土地承包合同,后乡村两级于2019年春季将银星、红阳两村的1800亩土地全部测量并分配至各农户,交由农户个人耕种。该地流转时没有实行一沟一渠模式,李伟卡流转后,又新开了农沟,占用了一些地,因开沟占地面积减少,收回承包地与原发包地面积差距较大,最后所有流转地农户只能按照亩均0.886亩分地,经多次召开村民会议,乡村干部多次给群众做思想工作,征得农户同意后分田到户,你家原有流转土地35亩,按照亩均0.886亩实际分得土地31.01亩。综上,红阳村涉及5、9队两队农户均按该标准分地到户,您反映此地不在补偿范围内。
      您反映的以上问题,渠口乡人民政府已于2020年9月24日出具渠政信复字〔2020〕41号《关于×××反映开沟开渠占地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书面答复你本人,由你本人于2020年9月30日在渠口乡综治服务中心签字并领取,如您对答复意见不满意,你可自收到处理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平罗县人民政府书面提出复查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查,《关于×××反映开沟开渠占地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即为您反映信访事项的终结意见。

回复时间:2021-0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