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怡心花园内扰民问题 已办结

2021-10-24 00:05:56

原“落落商行”已被转让,现该门面房并不用于个人经营,晚上十一二点大声喧哗,喝酒,划拳,隔几层我都能听见,十分影响楼上几户的作息,望有关部门重视,谢谢。

生态环境局 回复:

您好,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支持,关于您在“石嘴山议政网”发布标题为《工怡心花园内扰民问题》的留言现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六条:使用家用电器、乐器或者进行其他家庭室内娱乐活动时,应当控制音量或者采取其他有效措施,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环境噪声污染。

         第五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第三条:(三)未按本法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规定采取措施,从家庭室内发出严重干扰周围居民生活的环境噪声的。

       您反映的问题属于公安部门处理,如您再发现有此类问题,请您拨打“110”公安投诉电话进行反映,谢谢。

回复时间:2021-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