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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举报信 已办结

2021-11-01 19:23:23

致: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宁夏银保监局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资委纪检监察组 宁夏回族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宁夏回族自治区信访局 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国家信访局 举报投诉事项: 1、举报投诉石嘴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嘴山永欣园支行未经批准在北京地区非法从事放贷业务,放贷数额数百亿元。 2、举报投诉石嘴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嘴山永欣园支行以不良资产的名义低价转出优良债权,致使国有资产流失以及贷款客户的经济损失。 3、举报上海京瀚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和江西瑞京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垫资费、房屋中介费等套路贷的方式骗取贷款人的钱财,以非法方式讨债,企图占有贷款人整个房屋价值。 举报的事实和理由: 我叫王冬梅,是石嘴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嘴山永欣园支行在北京从事非法放贷业务的受害人。 2019 年8月30日,我因个人需要资金,经北京中宁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安排,我与石嘴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嘴山永欣园支行签订《个人借款合同》,约定向石嘴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嘴山永欣园支行申请贷款人民币510万元,期限自2019年8月30日至2022年8 月29日,年利率9%,逾期支付罚息为2.6667倍。 后来,因为资金周转问题,未能及时支付利息,当时的逾期利息为11万元,当时我的房屋价值七八百万元,远远足以清偿全部本金和利息,也承诺尽快偿还,从来没有躲避债务。 我不能理解的是,石嘴山银行却以低价转让给了上海京瀚公司,上海京瀚公司又转让给了江西瑞京公司,江西瑞京公司通过各种方式要求我支付690万元的本金、利息、垫资费和中介费,并威胁我签订各种合同。我积极配合出售房屋,短短一年多的时间,换来却是690万元的高利贷。 过程中江西瑞京公司安排中介东方天下(北京)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给我卖房子,不允许我自己买,无论发生什么情况,我都必须支付房款3%的中介费,还必须支付垫资费合计30多万元,如果不接受就查封不让成交,他们让我签订的合同我都有,他们签的合同毫无公平可言。尽管实际成交是链家,但是他们必须从房款收取接近30万元的中介费,他们什么都没有做,如果我不支付,他们就是威胁恐吓,这就是敲诈勒索,他们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把我的整个房值都要归了他们,根本让我无法生活。 我更不能理解的是,石嘴山银行为什么不主动和我联系,积极处置房屋,他是怎么认定不良的,石嘴山银行真的认为不良吗,为什么将优质的债权低价转让给上海京瀚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和江西瑞京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让他们坑害我们北京普通的老百姓,这么高的利息,谁能够承受! 反过来讲,如果石嘴山银行明知上海京瀚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和江西瑞京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这样子坑害贷款人,可以收取这么高的利息和收益,那么作为国有资产,自己不可以收取吗,又为什么要出售,那不是白白的把国家的钱都给了这些坑害老百姓的人。我这一个案件,他们竟然收取了180万元,石嘴山银行不知道吗?这难道不是掩耳盗铃,恶意串通吗? 石嘴山银行在北京放贷几百亿元,涉及北京地区的贷款人不计其数,很多人都和我一样,最终无家可归。 银行、资产公司还有那些业务联系公司通过非法手段放款收款,其中不仅国有资产流失了,贷款的人也受害了。 我不是第一个人,也不是最后一个,如果不铲除这些黑恶链条,将会有更多的人受害。 请求严厉打击这些在北京严重坑害贷款人的非法的银行机构、业务公司和资产公司的黑恶链条,让更多的人擦亮眼睛去正规的银行贷款,不要被这些人欺骗。 我愿意配合任何政府机关的调查,说明情况。 举报人:王冬梅 联系电话: 17332918836 2021年 10 月27 日

银监局 回复:

王冬梅女士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我分局已收悉,并于2021年12月17日向您寄出《石嘴山银保监分局银行保险违法行为举报告知书(部分受理类)》【(2021)25-2】。该举报件现处于调查阶段,待调查完毕后,我分局会将有关情况书面告知您。

       感谢您对石嘴山银保监分局工作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回复时间:2022-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