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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餐厅针对聘用人员提高就餐标准 已办结

2021-11-04 09:52:22

自今年8月开始,机关餐厅针对在机关餐厅就餐的聘用人员提高就餐标准,从原来的280元,180进餐厅,100打进个人卡里,变成280全部打进餐厅,且此项规定只针对聘用人员,也没有任何提高标准的相关文件,但公务员、事业人员依然是按照原标准280元,180进餐厅,100打入个人卡里执行。想问问相关领导在工作中人人平等,工资待遇不能平等,有什么样的文件精神要求就连吃饭也要如此区别对待聘用人员?

机关事务管理局 回复:

您的问题已转相关科室,近日为你回复。

回复时间:2021-12-02

机关事务管理局 回复:

您好: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单位工作的关注和关心,我单位现就您反映机关餐厅针对聘用人员提高就餐标准问题答复如下:

第一,机关餐厅于2009年设立,属机关单位内部食堂,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就餐保障范围为行政中心市本级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由市编办、财政对人员进行核定并拨付经费。2012年经市人民政府同意,驻行政中心市本级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缴费标准为280元/·,用于保障机关餐厅正常运营。

第二,随着新区入驻单位的增加,不在就餐保障范围内工作人员(含聘用人员)也随之增加,为切实解决此类工作人员的就餐问题,结合实际,2012年经市人民政府同意,驻行政中心市本级不在就餐保障范围内的人员在缴纳280元/·基础保障金后,可以在机关餐厅就餐,其就餐费用由所在单位或个人承担。

如有不妥请及时与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联系,感谢您对我单位工作的支持!

回复时间:2021-1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