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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宁夏天宝炭素有限公司违反劳动合同法不受理 已办结

2022-05-05 10:10:20

尊敬的领导,我于2022年4.28日携带电子版劳动合同,到大武口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宁夏天宝炭素有限公司,(诉求一补齐与合同约定工资差额2000元,二,补发依据合同规定超过的工时,假日,无休息的薪资,工作人员不予受理,我就不明白这是为什么呢?望领导督促劳动监察能依法依责,为百姓办点正经的实事,谢谢

劳动保障监察监督局 回复:

你好,你反映的宁夏天宝碳素有限公司拖欠你工资事项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大武口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局调查核实。经查,你本人于20211129日至2022421日在宁夏天宝炭素有限公司从事门卫工作,因你与该公司双方发生纠纷,该公司对你做出劝退处理,并支付经济补偿金1750元。该公司报送的考勤表显示田波2月存在加班事实并按规定支付了加班费,4月份前的工资已支付。该公司4月份的工资510日前发放,该公司表示将于2022510日按时结清你4月份的工资。如你有其他疑问,请你联系大武口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局。

大武口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局   联系电话:0952-2039002

回复时间:2022-0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