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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山湖锅坊海鲜变质、游艺街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不作为 已办结

2023-05-25 23:57:11

尊敬的市长: 您好! 本月19日中午,我与家人至兰山湖(汉唐九街)用餐,期间共发现以下几点问题: 一、店内用餐环境差,餐厅内散发着可明显辨别的臭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餐饮环境卫生不合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 二、食材非常不新鲜。辣爆田螺的螺肉发硬难以咀嚼,所谓的”活生蚝“煮熟后肉质发绿,并散发臭味,符合生蚝已死亡变质的特征,我已拍下照片作为证据留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 当日中午发现以上两点问题后,我即拨打12345进行投诉。下午由于发生腹痛腹泻的情况,我又于4:40拨打了游艺街市场监督管理所电话,但在后续的调解过程中,仍存在以下问题: 一、24日下午,游艺所工作人员与我在电话沟通中表明,在19日下午4:40我拨打电话后,他即前往兰山湖进行检查,但直至24日才反馈检查结果,对其真实性存疑。 二、25日调解现场中,该工作人员不作为,未作出实质性建议和有效举措,调解全过程仅花费约10分钟,即要求签署终止调解书。根据《石嘴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大武口区分局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和人员编 制规定》(索引号640201027/2018-00716),主要职责包含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依法开展经营行为规范、消费教育引导和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建设工作。可见其并未积极履行应尽职责。 三、在调解现场,兰山湖负责人与现场工作人员谈笑风生,此次调解很可能有失公平性。 四、该工作人员在调解时未穿着制服。 恳请市长给予回复,感谢!

市场监督管理局大武口区分局 回复:

网民,您好!关于您在石嘴山人民议政网上发布标题为《兰山湖锅坊海鲜变质、游艺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不作为》的留言,现回复如下:问题一5月19日中午通过12315投诉,游艺街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表示当日下午对兰山湖经营户进行检查,直至24日才反馈检查结果,对其真实性存疑。本局游艺所工作人员接到你电话投诉后对兰山湖进行检查情况属实,由于去现场匆忙没有携带执法记录仪未对现场检查情况进行全程录像,只作纸质现场检查笔录。5月24日反馈检查结果,符合《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七个工作日做出受理与否的决定之规定,于5月25日组织投诉双方调解确实在法规规定的时间。问题二反映5月25日调解现场中,工作人员不作为,未作出实质性建议和有效举措,调解全过程仅花费约10分钟,即要求签署终止调解书,可见其并未积极履行职责。经调取5月25日调解现场录像,总计时间30多分钟,不存在调解全过程仅花费10分钟的现象。对您反映的工作人员在调解过程中未提出实质性调解建议,本局已对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问题三在调解现场,兰山湖负责人与现场工作人员谈笑风声,此次调解很可能有失公平性。工作人员在调解时未穿着制服。通过调取现场调解录像,两名工作人员,女工作人员着夏季制服,男工作人员着执勤服;在调解时未穿着制服的问题不存在,同时也未发现工作人员与兰山湖负责人聊天的视频。针对您反映的问题,分局将积极改进服务方式,干部职工的教育,提高服务质量,若您还有其他疑问,请您与游艺街市场监督管理所进行联系,联系电话:0952-2011671。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回复时间:2023-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