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5-27 12:51:25
康湖水岸小区平安物业公司将地上公共停车位以每年720元价格出售给业主,美名其曰“专属车位”,无车位业主无车位可停车。我将车辆停放在有喷漆编号的车位上,物业打来电话说让我挪车,占了别人家的车位。一、作为康湖水岸的一名业主,我们享受不到自己应有的权利 我想问一下平罗县哪个小区的物业有权利把停车位私自售卖给业主的,有的业主人还没有住进来,车位就已经预定好了,放着空车位,我们不敢停,是谁给他们的权利,如果真的可以售卖车位,就请公示文件,不要含含糊糊的发个不让上车位锁的声明,什么问题也说明不了,还引起业主和业主之间不必要的误会,不利于社会团结。 二、物业不作为,互相扯皮 我们没有“专属车位”的业主,车只能停到路边,车被刮擦,物业表示和他们没关系是我们自己没有停到自己的车位上,他们不予负责。难道我们每年交的物业费和月租费就是让他们打扫卫生的?每次去找物业协商问题的时候他们就一句“你找我们领导去”。物业本来就是服务业主的,现在到成了高高在上的土皇帝了? 康湖水岸在平罗县不是一个老旧小区,希望他们在物业费上涨的同时,服务也能跟上!!!!希望领导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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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23-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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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小区内规划公共区域泊车位,据查阅合同,收取费用为公共空间占用、道路养护及保洁费用,与平发改发〔2011〕243号《关于规范平罗县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以及平发科发〔2018〕30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中要求一致,同时核查各类登记票据,未发现有产权性登记,已要求物业服务企业车辆登记按照小区规划泊车位的承载量进行登记,对于承载量以外申请车辆进行排号登记管理,不得形成超负荷登记,同时要求加强车辆引导。我局将继续加强该小区存在问题巡查、回头看工作,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约履行服务。
回复时间:2023-0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