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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馨花园小区存在火灾隐患 已办结

2019-03-08 16:44:12

锦馨花园小区1号楼一单元小区住宅楼内存放电动自行车、自行车灯、瓶瓶罐罐等杂物,堵塞消防通道,尤其是一楼楼道,每天一到晚上,楼道内的电动车、摩托车、自行车等将楼道堵塞的严严实实,万一发生火灾,楼上住户连逃生的通道都没有;更有甚者,电缆井、管道井里存放纸箱等易燃物品,存在严重的火灾隐患。 2018年本人在议政网上投诉过此事,建议处罚小区物业公司,后续一段时间杂物被清除,但没持续多久,又恢复原样,如此屡教不改的行为,难道不应给予严厉的处罚吗,监管部门、街道、社区不可能每天派人盯着物业处理此事,但作为监管部门,有义务监督物业公司规范管理,对于物业公司屡教不改、不落实责任的行为应当依法处罚,此中有个别低素质业主的个人原因,对于屡教不改的业主,楼道内存放的自行车等杂物监管部门有权采取强制措施,乱象就应该用重典,不然这种乱象啥时候都除不了根。

安监局 回复:

 2019313日,大武口区消防大队监督员闫军、王怡然前往大武口区锦馨花园小区(地址:大武口区文明路以西、胜利街以南) (物业服务公司:宁夏复兴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进行举报投诉的核查,经核查,发现大武口区锦馨花园小区1号楼12单元疏散楼梯间内存在个别小区业主存放的杂物,楼道内有个别业主停放自行车、电动车现象,举报投诉核查属实。

     处理情况

     针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大队责令大武口锦馨花园小区物业单位当场整改楼道内停放自行车、电动车现象,将自行车、电动车移至室外,对不能当场立即整改的疏散楼梯间内存放杂物现象,大队责令物业单位迅速联系小区业主进行清理,不能配合清理的,强制清理,同时对物业公司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贵令物业单位于2019318日前改正以上违法行为。

回复时间:2019-0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