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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妹妹离职公司拖欠工资不给发 已办结

2019-04-11 19:23:34

你好,我妹妹在平罗飞龙广告上班2年多,于三月25日离职,离职之前大概一个月就给该公司负责人说过要离职,现在该公司不给发放1.2.3月份工资,而且将能证明我妹妹在公司上班的一些资料收藏起来,请求政府部门介入帮助追回工资,谢谢

平罗县 回复: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转县人社局进行办理答复,请耐心等待,谢谢。

回复时间:2019-04-12

平罗县 回复:

县人社局回复】网友您好:

根据《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第三章第十四条之规定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章第十五条之规定,建议携带能够证明劳动关系的相关书面证据材料,如劳动合同文本、考勤表、工资单、工作证、服务证、工资欠条等,并提供用人单位准确名称、地址,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要求解决的问题等,到县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局实名投诉或到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申请仲裁,我们将根据你的诉求,依法受理。

地址:平罗县政务服务中心B厅

劳动保障监察投诉受理电话:0952-3816691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电话:0952-3816608

回复时间:2019-0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