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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京宾馆 员工自己查房失误 前房客使用物品 强制要求我去购买 已办结

2019-04-25 17:07:58

本人于4月9日在此宾馆下榻 退房时被工作人员要求强制购买前房客使用的东西 而且 还已不退押金要挟我去购买 前台三个人对我进行诉说 告诉我 “你告工商 我就不退 ” 让人寒心 现在的市场管理是否存在漏洞 希望市场监督管理局可以给我一个满意的回答

市场监督管理局 回复:

网友你好,你反映的问题我局正在调查核实,相关问题将及时向你回复。

回复时间:2019-04-26

市场监督管理局 回复:

网友你好!针对你投诉“大武口区鑫京宾馆员工查房失误”的问题,我局安排大武口区分局朝阳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回复如下:
   经查,大武口区鑫京宾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640202MA761CTP2E;地址:大武口区人民路禹新小区25-26号;经营范围:住宿的服务、烟的零售。经执法人员现场调查,投诉人于2019年4月9日13时入住大武口区鑫京宾馆,并于当日下午16时退房。宾馆服务员在退房检查中发现有偿物品区商品包装已被撕开,故营业员在结账时将有偿商品进行计价收费。扣除后投诉人与营业员发生争执,随后宾馆负责人已将未计算自费商品的住宿押金当场退还投诉人。
    温馨提示:消费者在入住宾馆时需认真核对有偿物品区商品是否齐备且包装完整,对不需要的商品不要随意拆封。
如对以上回复有异议,请向我局大武口区分局朝阳市场监管所反映,联系电话:0952-2012287。

回复时间:2019-0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