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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书 已办结

2019-05-23 10:16:48

投诉人:银川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新华西街232号 电 话:18295629918 法定代表人:汪志忠 被投诉人:宁夏宸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阅海湾中央商务区民族团结路(北)227号CBD保险大厦11层1103办公室 联 系 人:王 虎 田仕杰 电 话:17398492181 我单位2019年5月22日向被投诉人对“大武口城区老工业区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工程(第三批)五标段”的处理决定提出质疑, 因不满意被投诉人2019年5月22日在开标现场的质疑答复,现向你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事项: 1、在2019年5月22日的开标过程中,被投诉人以我单位购买图纸的收据上的单位名称与我单位名称不一致为由终止了我单位的投标活动,对我公司进行了废标处理。购买图纸的收据是由被投诉人出具,我公司名称是由被投诉人填写于收据之上的,现我单位怀疑收据上的公司名称填写错误是被投诉人有意为之。 2、2019年5月22日开标进行时我单位代理人向石嘴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了投诉,工程科领导要求被投诉人对我单位投诉的事项进行解决,但被投诉人推诿拖延直至拖延到评标委员会结束了本次投标的评审环节,导致我单位的投标文件没有经过评标委员会的专家进行评审就废标。 3、为了体现招投标过程的公平、公正,现我公司要求石嘴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2019年5月22日大武口城区老工业区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工程(第三批)五标段的中标结果进行终止,重新开标。

大武口区 回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

    2019522日,大武口区城区老工业区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工程(第三批)五标段在石嘴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开标会议,银川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因未购买图纸,评标委员会对此进行废标处理。经核实,你公司从招标代理公司宁夏宸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了图纸,视同你公司同意该工程招标文件。宁夏宸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在出具收据时将购买人银川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名称填写错误,而你公司工作人员未对出具的收据这项重要的事项信息进行核对,造成以上事实发生,双方均有过错,你公司承担主体责任,负主要责任。

    鉴于此,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第103号令)第十六条“招标人应当按照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在原公告发布媒介上登载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电子文本供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免费下载,提供下载的期限不得少于五日”,招标代理公司宁夏宸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违反此项规定收取费用,责令招标代理公司宁夏宸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退还你公司购买图纸的费用,对招标代理公司宁夏宸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严厉批评,责成招标代理公司宁夏宸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向银川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公开道歉。

回复时间:2019-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