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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谁作主 已办结

2019-06-18 21:41:30

领导好:我是隆湖一站温棚园区居民,我们温棚园区于三四年前修路时征迁掉地温棚又有人在去年末和现在重新盖起来了,村委会授权地。请问温棚组地土地属于什么性质?村民有知情权和参与权吗?集体地土地咋就给一个人开发赚钱?这个人地权力是谁给地?集体无偿地土地赚钱进自己地腰包?

大武口区 回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

    关于您提出温棚园区于三四年前修路时征迁掉地温棚又有人在去年末和现在重新盖起来了,村委会授权地等问题。村委对您提出的问题特别支持,说明您还有集体观念,时时关心集体财产的使用情况,现答复如下:

    由于小城镇建设的停建,温棚园区在不用征迁,为了响应美丽乡村建设的要求,星海村将温棚园区定位美丽乡村示范点和环境卫生整治示范点。充分利用荒芜闲置土地,增加村集体和村民收入,经村民代表大会研究决定并上报星海镇人民政府,同意后才开始实施修建。将温棚园区已拆除的温棚由村委会委托石嘴山市陇上鲜种植专业合作社统一修建、统一种植和销售,如果以后政府需要此地石嘴山市陇上鲜种植专业合作社无条件拆除。暂时经营温棚的农户是合作社的股东。每栋温棚每年向村委会上交300元的管理费用作为村集体收入。

回复时间:2019-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