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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罗县秋收水稻粮食价格 已办结

2019-10-03 21:50:08

我县秋收水稻往年均为1.25元/斤,国家每年政策收购价格最低控制线为1.2元/斤,为何平罗县水稻价格一直持续低假收购,农民每年持续低收,农民持续增收的目标什么时候实现?目前通伏乡五香等水稻收购站龙头企业持续下跌收购价,为何比国家控制价还低?这些可是国家大力扶持的乡镇龙头企业,难道每年秋收不增产,农民的血汗钱全让企业挣了吗?

平罗县 回复: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转县粮食局进行办理答复,请耐心等待,谢谢。

回复时间:2019-10-11

平罗县 回复:

县粮食局回复】您好:

经查,因10月6、7两日平罗地区普遍降雨,为防止被雨淋湿,驻点收购人员将张贴在外的纸质收购单取下,待雨停后重新张贴上墙,可能在这个阶段被售粮群众发现,并提出了质疑。公司相关负责人已对驻点人员进行了严肃批评,并要求在醒目出加贴收购价格质量标准单,做好售粮群众的解释工作。

宁夏储备粮平罗储备库(有限公司)收购严格执行储备粮收购国家标准,以整精55%,水分14.5%,杂质1%为标准,以这个标准进行收购。

国家托市价格是2005年开始实施的国家六部委对东三省和江苏省这几个稻谷主产区启动的一种收购托市止跌价,其他省市自治区的稻谷收购不在这个范围之内。即当这几个省当年新产稻谷市场收购价格低于国家托市价时,由省级人民政府发文启动预案,并由省级财政出资按国家确定的当年托市价格进行托底收购,即不同与国有粮食收储企业的挂牌收购,也不同于过去政府出台的最低保护价收购,主要是保护市场价格止跌。而且具有指向性,即进行托市价收购的企业是由省级政府和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其他非指定企业可随行就市进行收购。

宁夏地区既不属于国家托市价收购地区,宁夏储备粮平罗储备库(有限公司)也不是被指定的国家托市价收购企业,企业收购价格是根据当地稻谷开秤后的市场行情在坚持储备粮收购的国家标准原则下,进行的一种市场收购行为。

同时,给您带来的不便深感歉意,对您反映的问题也深表感谢,平罗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在秋粮收购、服务三农工作上欢迎各界群众监督、反映。

回复时间:2019-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