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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问题咨询 已办结

2019-10-11 08:34:40

请问一下事业单位工资中个人所得税扣发有没有统一要求。为什么副高职称有的单位扣几十块钱,有的单位扣了好几百甚至上千。

税务局 回复:

尊敬的纳税人: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受理,请耐心等待回复。

                                                     

                                    石嘴山市税务局


回复时间:2019-10-12

税务局 回复:

尊敬的纳税人:

    您好,感谢您对个人所得税各项工作的支持和监督,关于您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及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第56号公告规定,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应当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并按月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其中:累计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

    行政事业单位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没有特殊规定,应按照以上方法计算缴纳税款,根据您的描述,同为副高职称若工资收入基本相同,那么当期预扣预缴税款存在差异的原因可能是纳税人符合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不同。

    2019年新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新增6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即子女教育、住房租金、住房贷款利息、赡养老人、继续教育、大病医疗,您可以通过手机自行下载安装“个人所得税”APP填报符合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这样单位在发工资预扣税款时即可以扣除相应的金额。若您对6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不熟悉,您可以就近向税务机关咨询,也可以拨打0952-2029062咨询。

    再次感谢您对税务机关各项工作的支持和监督。

                      

                                      石嘴山市税务局

附表

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一

(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适用)

级数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预扣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36000

3

0

2

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

10

2520

3

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

20

16920

4

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

25

31920

5

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

30

52920

6

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

35

85920

7

超过960000元的部分

45

181920

回复时间:2019-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