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您反映的问题属2014年9月前后两个阶段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人员养老金计发制度下的结果。根据《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及《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宁政发[2015]85号》文件精神,改革的目的是实现改革前后退休人员待遇合理衔接。
您于2013年退休,系按照老的退休办法计算的退休金,新制度下,如极个别正科级领导养老金达到6200元左右需同时满足工龄达到42以上以及任正科实职年限较长两个条件。待遇较高是新制度计算的结果,新老制度下您计发的退休金与极个别养老金较高的退休人员是两个制度下的个例,无普遍的可比性。
如您有异议,可查阅上述国家级自治区两个文件,也可直接拨打电话咨询。咨询电话:0952-2218090(市组织部工资科)、0952--2012424(市人社局工资科)、0952--2650309(市社保局机关事业科)。
石嘴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0月31日
回复时间:2019-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