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1-12 21:41:11
本人在2号到大武口游艺街嘉百惠超市购物,购物后坐商场内座椅起身后没留意往后退了两步,被市场内放置的儿童游乐设施绊倒摔伤,当时找过商场一负责人告知她这件事,她回答说这是我本人的责任,意思是与商场无关!至今我已花费上千元医疗费用,最后的检查结果尚未出来。请问下购物后被商场内放置设施拌倒摔伤商场是否应付一定责任?
网友,您好!
针对你反映的“购物后被商场内放置设施拌伤商场是否应付一定责任?”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人身伤害的,应当进行赔偿。根据您的留言,您受伤并不是由于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造成的,因此不属于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受理范围,建议您与商家自行协商或者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如有其他问题请及时拨打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回复时间:2019-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