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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有关部门给一个合理的说法🙏 已办结

2019-11-27 17:29:17

24号当天晚上我在建设西街成都地摊鱼吃的火锅,吃完后一小时开始拉肚子到晚上10点的时候实在扛不住了,去医院检查治疗,医生检查结果是急性肠胃炎,就按照他的药我吃完后不起作用,晚上12点左右又去医院就诊 让我输的液,到凌晨4.30分回去,后面还是不顶用,还是拉肚子,然后我持续吃药,并没有起什么作用。第二天我给12315打电话投诉,起初他告诉我他去店里面检查,告诉我菜品并没有什么问题,可是我们当时3个人都拉肚子了,我觉得并不是个体原因,然后我又给12315打电话去让他们做进一步检查,并没有给我有效的答复,只是告诉我他们菜品没有问题让我去起诉。可是我也刚步入社会。什么也不知道,也从来没有遇到过这种事情,心里面特别害怕,到今天27号,我在一次去医院检查,检查结果是阑尾炎,医生告诉我说是由急性肠炎引起的阑尾炎,我心里面更加害怕了,于是我在一次给12315打电话,去他们所里进一步确认,可是他告诉我,是我个体原因,给我两个解决办法,要不他去跟店里跟别人协商给我赔偿24号的医药费,要不去跟他们打官司,可是我还没有经历过这种事也不知道应该怎么办,他一直重复说我个体原因,说吃坏了,怎么怎么样才可是我之前从来没有这种情况,希望有关部门可以给我们一个合理的说法, 谢谢。

市场监督管理局 回复:

网友你好,你反映的问题我局正在调查核实,相关问题将及时向你回复。

回复时间:2019-11-28

市场监督管理局 回复:

网友你好!针对你投诉“希望有关部门给一个合理的说法”的问题,我局安排大武口区分局游艺街市场监督管理所的执法人员进行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经调查,2019年1125日,游艺街市场监督管理所已接到12315投诉通知单消费者投诉称“位于大武口区建设西街100号大武口区蜀蒙成都地摊鱼火锅店吃完火锅后发生腹泻反映,投诉人称在该餐馆食用的豆腐已经发酸,请执法人员对其食品卫生情况进行检查。”经查,大武口区蜀蒙成都地摊鱼火锅店位于大武口区建设西街100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640202MA7750DA8L。负责人:刘玉娟。经营类型: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风味小吃餐饮服务、预包装食品销售。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编号:JY26402020057889)。执法人员现场检查该店卫生干净整洁,洗净的蔬菜放置在冷藏区。同时,执法人员对该店负责人进行调查询问,负责人表示当日购进了5块豆腐已于当天全部销售完。执法人员查看了该店索取的豆腐加工店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经营登记证复印件及购进豆腐的收据,均齐全。随后执法人员电话联系投诉人,投诉人称他们共有6人就餐,有二人吃完后出现腹泻症状,于当晚9点到石嘴山第二医院就诊,医生为其中一人开药,另一人未开药但自称也有腹泻症状,而就餐的其他四人无任何症状。同时,就餐当日该店再未接到因就餐后出现腹泻的投诉。

11月27日,投诉人再次来到游艺街市场监督管理所要求对该店进行处理,并将两人的药费单带来,其中另一人药费单日期为26号、27号,距离就餐时间已过去48小时,所以与24号就餐没有必然联系执法人员告知投诉人该店证照、索证索票经营手续齐全,无任何证据表明投诉人自称发生的腹泻症状与就餐有直接关系。并告知投诉人,可以自行与该店进行调解,但投诉人不接受调解,故终止调解。

针对该投诉如有其它线索,请与石嘴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大武口区分局游艺街市场监督管理所联系,联系电话:0952-2011671。感谢您对石嘴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回复时间:2019-1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