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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不通知就私自拿走路锥子 已办结

2019-12-11 10:40:13

我也不知道城管属于什么部门,禹新小区这边的城管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不通知就私自拿走放在门口的路锥子 什么情况可以告诉我,我收进来,一句话也不说悄悄的就拿走,这是小偷啊!

大武口区 回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

    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除少数单位门前的土地在建筑规划中就已确定该车位归该单位所有外,其他公共停车位均属于社会公共资源。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不得以设置障碍物等形式来占用道路公共停车位,也无权拒绝或禁止他人停放。根据《石嘴山市门前五包责任书》中要求商户门前“无乱设置占道广告招牌、标示牌和牵绳挂物城管执法队员已多次告知禹新花园周边占用公共停车位将锥桶清理干净,但商户依旧用锥桶私自占用公共停车位。自2019年12月初开始,在集中清理占用公共停车位工作中将锥桶统一收走。感谢您对城管工作的支持。

回复时间:2019-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