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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户口 已办结

2020-03-30 10:09:22

领导好: 我是大武口的居民。2016年,我和隆湖二站枣香村村委会签订了土地流转合同,在枣香村四合院的盐碱荒地上投资建设了两个温室大棚,现在星海镇政府要求我必须把户口迁到温室大棚的所在地,请问这样符合国家政策吗?政策允许把户口迁到大棚上吗?

大武口区公安分局 回复:

韩志国:

你好!根据石嘴山市公安机关户籍管理的相关规定,你所反映的户籍问题符合落户政策,你可以根据自身的需求选择将户籍迁入或不迁入我市。

如你还有其他不明问题,可拨打政务大厅公安户籍窗口电话0952-2688650进行咨询。

回复时间:2020-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