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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文军机械加工厂未签订劳动合同 已办结

2020-06-14 00:20:22

文件机械铸造厂自用人起,从未与任何一位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任何社保。 根据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从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内订立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这是劳动者的权利,用人单位的义务。该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未参加养老保险的,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规定。 该厂工人在工厂工作三年,从未签订劳动合同,且未缴纳任何社保。根据劳动者保护法是否应向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工人支付双倍工资。该企业最近还因为一些利益问题,正在无故压榨,辞退该厂工人。 这样的非法工厂是否应该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劳动保障监察监督局 回复:

你好,你所反映的石嘴山市文军机械加工厂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未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问题,我局安排大武口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局赴石嘴山市文军机械加工厂进行实地调查核实,经核实,该企业现有职工全部签订了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且该厂员工中没有李姓员工,若您还有疑问,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相关证据材料到大武口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局投诉,投诉电话:0952-2039002,投诉地址:大武口区裕民南路220号。  

回复时间:2020-0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