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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安小区不按规定收停车费 已办结

2020-06-16 22:03:04

大武口文安小区不规定收停车费,只要过8点,停车不足2小时全部按2元收取,多次给门卫及物业反馈,拒不更正,请相关部门核查并按有关文件规定做出处理,并要求物业将今年1-6月多收的停车费还车主。石嘴山市物价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费收费的通知(石价发[2014]21号)》文件中石嘴山市普通住宅小区公共性服务收费标准中的“业主地面泊车费(公共空间占用、道路养护及保洁)的收费标准为60元/辆/月”,“非本小区车辆进出小区管理费的收费标准为:1元/辆/1次(半小时以上2小时以内);2元/辆/1次(2小时以上6小时以内);5元/辆/1次(6小时以上24小时以内)”的规定进行收费。

大武口区综合执法局 回复:

针对市民反映的问题,已责令物业公司按照物价部门文件收取停车费。依据《石嘴山市物业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第四条(七),市物价局负责确认本市范围内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和物业管理区域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对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各项收费进行检查和管理,对超标准和超范围收费进行查处;受理物业管理收费价格咨询及投诉,协调解决因物业管理收费引发的矛盾和纠纷。关于退还已收取停车费问题,建议您向物价部门反映。

回复时间:2020-0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