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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社区居民能办理房产证的前提是交清物业、水、电费? 已办结

2020-07-10 22:52:00

新民社区移民安置房现集中在社区为居民办理房产证,但发的通知文中注明如要办理房产证,前提是必须交清所有的物业、水、电费,这波操作按照哪条法律法规来的,房产证的办理和这些费用有什么关系?

大武口区发展和改革局 回复:

居民你好:


沐恩新居房产性质属于“十二五”劳务移民安置房,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五年规划纲要》宁夏"十二五"中南部地区生态移民规划》精神,大武口区人民政府为隆德县“十二五”劳务移民搬迁安置住房1(套)/户依据《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扶贫办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和易地扶贫搬迁群众不动产登记工作的函》(宁自然资函[2020]76号)要求,现大武口区发展改革局作为该小区的建设单位和产权单位,与居民签订《大武口区“十二五”劳务移民安置房转让协议书》,将产权转让给居民,再由不动产登记管理局依据协议颁发不动产权证。按照产权转让相关要求,甲方(大武口区发展和改革局)向乙方转让产权时,有权利要求乙方(安置户)将历年所欠水、电、暖、物业费缴清。

    目前为了加快不动产权证的办理,切实保障居民财产合法权益,大武口区政府协调税务部门免除了大武口区劳务移民安置房不动产权证办理期间的契税,剩余的增值税及增值税的附征共计716.8元也由大武口区政府全额代缴,安置户办证过程中不需要再缴纳任何税费。沐恩新居建成投入至今,因部分居民一直欠缴暖气费、水费、电费、物业费,造成提供服务的国有企业亏损经营,旧物业公司无法维持正常运转,为保障安置户的正常居住,政府历年来筹措资金进行垫支,居民的欠缴行为,给政府和企业带来了沉重的负担,同时也损害了其他已缴清相关费用安置户的权益。按照《物业管理收费办法》、《水利工程水费核订、计收和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等法律法规规定,居民享受了供水、供电、供暖等服务,应依法依规按时缴纳相关费用。

回复时间:2020-0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