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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嘴山市青少年活动中心乱收费 已办结

2020-07-17 16:05:54

我是青少年活动中心的一名教师,在青少年教书多年,每月也按时按照青少年标准缴纳费用,从今年疫情以来,青少年一直处于停课状态,近期,青少年发布通知,2、3月免除教师租赁费,但是4-6月要按照60%的费用缴纳。从2月起,由于受到疫情影响,我们青少年全体老师未上过一节课,未占用一次教室,直到7月才开课,为什么要缴纳教室租赁费?

团委 回复:

老师:

感谢您对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您所反映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是定额补助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水电、场馆维护及公益活动等各项费用支出都由中心自收部分来解决(自收收入全部为老师每月上缴的费用)。中心与老师合作而不是租赁关系双方签订《合作协议》明确了责任和义务中心负责提供教室、招生、安全维护、后勤管理等服务。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中心2月至6月停止了线下教育培训活动,五个月内无任何收入,但保安保洁人员、水电、场馆维护、复课前购买防控物资等各项费用支出并未减少。为保证场馆的持续性运营,本着相互理解共渡难关的原则,中心一方面采取了下调聘用人员工资的办法降低运营成本另一方面也积极争取合作老师及单位的支持,在与多名老师沟通后,报主管单位团市委研究,最终决定按相关规定免去合作单位和教师2月至3月费用,4月至6月的费用按应缴费用的50%收取。

市青少年活动中心一直以坚持公益运营,不以盈利为目的,此次收取老师的费用合计数不到中心近五个月费用总支出的40%。在此,特别感谢中心老师对中心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绝大多数老师已按通知结清了费用。也希望您作为一名长年在中心执教的老师,能站在“长期发展,合作共赢”的角度理解和支持中心工作。如对中心此次收费或今后合作模式依然有疑问,请随时与中心保持联系,希望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回复时间:2020-0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