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5-07 19:12:41
关于农村宅基地的继承有什么规定,户口转为非农户口,是否依旧可以继承农村宅基地?
尊敬的网友:
你反映的问题已转交相关科室办理,请您耐心等候,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回复时间:2021-05-08
李先生,您好!
关于您在石嘴山人民议政网发布的标题为《 关于农村宅基地的继承问题 》的留言现回复如下:
针对您反映关于农村宅基地的继承有什么规定,户口转为非农户口,是否依旧可以继承农村宅基地?的问题,经查阅,依据《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全区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宁国土资发〔2017〕347号)说明:本村集体成员、非本村集体成员的农村或城镇居民,因继承房屋占用农村宅基地的,可按规定登记发证,并在附记栏注记“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农村村民进城落户的,其原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应依法予以确权登记。
针对该问题如您还有其他疑问,请与丁励联系,联系电话:3811821。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石嘴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5月10日
回复时间:2021-0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