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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性拆除土坯房及土院墙损失谁付 已办结

2021-08-06 10:02:01

政府部门人员,您好: 我是平罗县灵沙乡光明村九组的社员,我因为孩子上学在县城按揭买房,现在县里村里两头跑种地,由于我家村里房子不在巷道中,前年政府实行村中巷道硬化政策,我家的门前路都没人给修。由于今年村中应政府要求强制性拆除土坯房和土院墙,近几年本人家中并没有可以重新砌砖墙的经济能力和人力,导致家中农业器具以及已收回的粮食作物以及即将秋收的农业作物无法得到安全保证如果将来造成损失将由谁来负责。如果强制性拆除,我是否可以找政府负责? 望政府解答。

平罗县灵沙乡 回复:

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正在按照程序调查核实,请您耐心等待。

回复时间:2021-08-06

平罗县灵沙乡 回复:

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核实,现答复如下:

1.针对您反映的门前道路未硬化的问题,2018年光明村9组巷道硬化时,因该段道路不属于项目覆盖范围,因此未硬化;

2.针对您反映的村上强制性拆除土坯房和土院墙的问题,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为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切实改善群众居住环境,保障群众住房安全,我乡组织开展土坯房、土圈舍、土院墙拆除工作,在拆除过程中,并未采取强制性措施,乡村干部会提前做好群众的思想动员工作,群众同意后,村上会集中对闲置的土坯房、土圈舍、土院墙进行拆除。村干部只是对你进行了思想动员,并未强制性拆除你家的土坯房和土院墙。

回复时间:2021-0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