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8-07 17:14:38
我是宁夏易捷起重的负责人,我司于2020年十月一日购买徐工二手徐工XCA450汽车起重机,之前一直在银川车管所办理临牌,现在那边说需要于公司注册地办理也就是大武口区,但大武口这边的车管所不予办理,因为车辆的购买日期超过了公告日期,但车辆生产日期是公告日期之前。临牌是否可以办理是要看车辆生产日期而非购买日期(因为这是二手所以问题也就出在此,车辆购买的发票齐全),而全国有几千台二手起重机,因为应用情况的特殊需要全国各地的跑,而没有临牌就无法上路,导致车辆几乎无法上路无法作业。我也了解过同行们的情况,他们都是可以办理的,但我多次在大武口车管所办理不予办理,在此之前我在银川办理过1年那么我的问题应该如何解决?
网友您好!关于您在石嘴山市议政网上“起重机临牌无法办理”的提问,现回复如下:您申请办理徐工牌XZJ5845JQZ450全地面起重机的超限临时号牌,经查询国家公告,此类车停止生产日期和停止销售日期为2020年1月1日,您提供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显示,该车购买日期为2020年9月21日,系生产厂家在国家公告停止销售后违规出售。《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是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依据《行政许可法》对车辆生产企业和产品的准入许可,是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生产、销售,以及在公安部门办理车辆登记的依据。您前来申请临时号牌时提供的发票,是徐州重型机械有限公司出具的新车购车发票,并不是二手车交易发票。国家商务部、公安部、工商总局、税务总结联合发布的《二手车流通管理法》第二条规定:二手车是指办理完注册登记手续达到国家制度报废标准之前进行交易并转移所有权的汽车、挂车和摩托车。该车从生产厂家直接购买,厂家出具全国统一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新车发票),且销售日期超过国家公告的“停止销售日期”,所以不予办理超限临时号牌。 感谢您对公安交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回复时间:2021-0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