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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罗金水湖畔居民私自圈占公共用地 已办结

2021-10-22 16:05:04

平罗县金水湖畔小区逸园17号楼3单元一楼,居民私自大面积圈占公共用地,私搭乱建,堆放杂物,种植作物。损害其他公民利益。投诉物业不予处理。无作为。

平罗县住建局 回复:

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正在按照程序调查核实,请您耐心等待。


回复时间:2021-10-25

平罗县住建局 回复:

您好:

     您反映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核实,该住户在建设初期,物业服务企业就进行过阻止,并向其共下发侵权告知书2份,但其一直置之不理,目前该问题已通过社区上报执法部门,物业服务企业已尽到劝告制止并下发告知书义务,强制拆除属于执法部门执法范围以内,请静待执法结果。


回复时间:2021-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