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馒头涨幅太大这个问题怎么不了了之了? 已办结

2021-11-15 14:30:01

不是说调查核实么 在回复么 这么长时间了 调查核实了么? 馒头涨幅百分之40 糖饼涨幅百分之100

市场监督管理局 回复:

网民,您好!关于您在“石嘴山人民议政网“发布标题为《馒头涨幅太大》的留言现回复如下:

1.经调查核实,近期面粉价格、房租、人员工资等上涨,造成经营生产成本有所上涨,导致馒头销售价格涨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以下简称《价格法》)规定,馒头、饼子等制品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经营者依据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原则,自主制定属于市场调节的价格。依据《价格法》第三十条当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显著上涨或者有可能显著上涨,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部分价格采取限定差价率或者利润率、规定限价、实行提价申报制度和调价备案制度等干预措施。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采取前款规定的干预措施,应当报国务院备案。”,此权限在发改部门,消费者上述问题也可咨询市发改委。

2.针对当前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式为全面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保障市场价格总体平稳,保障蔬菜、粮油、肉禽蛋等农副产品及生活必需品价格稳定,石嘴山市市场监管局绷紧疫情防控责任之弦,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作用,严厉打击发布价格违法信息、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违法行为,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我局近期持续对各大型商超、集贸市场开展价格行为巡查。重点对新百、佰德隆、永辉、康业等大型商超和百花市场、春晖等农贸市场及国大等连锁药店进行检查。全面了解蔬菜、粮油、肉禽蛋等生活必需品和防疫用品的供应情况、销售价格,重点检查商品明码标价和是否存在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价格违法行为,执法人员现场发放了《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相关商品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要求经营者严格遵守《价格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自觉加强价格行为自律,增强社会责任感,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市场保供稳价工作,自觉维护良好市场价格秩序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不得扰乱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现场指导经营者做好明码标价工作,要求标价内容要真实准确、清晰醒目,价格变动时要及时调整,不得出现低标高结、捆绑销售商品等价格欺诈行为。从检查情况看,我市目前蔬菜、米面油、肉、禽、蛋、奶等各类农副产品供应充足,能够有效保障群众生活的日常需求。感谢您对石嘴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回复时间:2021-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