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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月盛斋烩肉馆 无公共场所禁烟标识 已办结

2019-04-25 22:03:29

今天带孩子去大武口区前进南路598号的月盛斋烩肉馆吃面。遇一中年男子在店内吸烟,一根接一根。本人上前有礼貌地劝说能否把烟熄了,公共场所不让吸烟。该男子态度蛮横说他不知道公共场所不能吸烟,反问我谁说的。为避免与无素质人争执,我环顾店内四周但未发现禁烟标识,重点是男子言谈嚣张,说他多次在此吸烟老板都不阻止。。我不想上纲上线地提公民基本道德还有共创美丽城市啥的,只是希望该店能在明显处张贴禁烟标识,烦请创城督察的时候贴一下。

卫生健康委员会 回复:

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市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按照核定的工作职责,我委牵头控烟履约职责,各级爱国卫生运动成员单位均应对监管对象负有宣传和教育的职责。我市只是倡导在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没有立法进行强制执行。该餐馆属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管对象,我委将积极协调市场监督管理局,由该单位要求餐馆在明显处张贴禁烟标识,并对其进行禁烟方面的宣传和教育。

回复时间:2019-0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