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人事宣传文化

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武术项目,举步维艰。 已办结

2019-05-24 09:22:33

尊敬的相关领导: 你们好! 1985年我武术队成立于黄楼师范,由王升贤老师创办。走过了风风雨雨,在没有场地,在没有政府的扶持下走过了三十多年,多年来我队代表参加全运会比赛,为我市争光添彩。 如今很荣幸评为我市非物质文化传承人,但是今年教体育规定必要有办学资格证才能办学。传承中宣传无力,学员少的可怜,学校老师说我们是黑店。 少年强则国强,中华武术是我国瑰宝,不是我个人发明创造而出。作为传承人都没有资历去传承,请问谁有资格和资历。现实情况是我们没有经济实力去租场地,更没有精力去办理办学资质。 传承文化是受保护的,是需要扶持的。已经是文化遗产了,请不要打压了! 希望领导重视,静等佳音!

教育体育局 回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四条明确规定:社会组织和个人擅自举办民办学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有关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符合本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的民办学校办学条件的,可以补办审批手续。逾期仍达不到办学条件的,责令停止办学。在依法治教、依法治学的进程中,凡是没有《民办教育许可证》对青少年学生进行营利性培训学习的机构都是非法培训机构。

基于以上法律规定,如果您是免费义务传承非物质文化的,可以向文化部门申请扶持经费,代表石嘴山市参加全运会比赛,取得的成绩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请奖励

如果您向学生收取费用,就属于非法办学,应立即停止非法办学行为。如果您想继续办学,就要选择适合办学的场地,向我局提交办学申请,提供相关资料,取得办学许可,做到规范办学。

自治区教育厅、民政厅、市场监管局、人社厅将非法民办机构整治列为2019年重点工作,自治区扫黑除恶办公室将非法民办教育培训机构清理整治列入扫黑除恶条款。我局清理整顿非法民办教育机构不是打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只是规范净化民办培训机构的发展环境。国家全面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做什么事情都要依法依规。您是非物质文化传承人,就更加应该依法办事,依法传承中华民族的武学精神和武术之魂。

谢谢您对民办教育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大武口区教育体育局

                        2019年5月29日

回复时间:2019-05-30